確診了要怎麼辦?有跟確診者密切接觸怎麼辦?請假指南、傷病給付、補助原則、給藥看診診所、推薦APP、一篇全都知!
截至6/13為止,彰化縣累積確診人數已突破十一萬,防疫原則要時時刻刻銘記在心。勤洗手、打疫苗,如果真的確診或是被匡列隔離,不要緊張,打開這篇文章,一定會幫你解答很多問題!
(6/15更新入境檢疫事項)(6/22更新病例定義)
這篇會告訴你:
確診了要怎麼辦 / 視訊診療 或 確診評估醫療院所與注意事項 / 抗病毒藥物指南 / 確診者與被隔離者的請假方式
家庭照顧假與防疫照顧假 / 居家照護、居家檢疫與自我健康管理的差異與原則 / 推薦官方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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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診了 SOP
- 感到有症狀、或為確診者密切接觸者,依照說明書使用家用快篩
- 預約診所或前往社區篩檢站、相關醫療院所請醫師現場評估判定
- 確診後由醫院直接通報
- 與醫師討論症狀、藥物過敏史等,請醫師開藥治療,判定是否為需要居家照護之個案 ※絕大多數的個案都是輕症,以居家照護為主
- 請假養病、通知同工作場所(學校)、同住者與密切接觸者
- 7日居家照護+7日自我健康管理後,就可以正常回歸生活
5/26起
只要在家使用快篩試劑結果為「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事人員研判,即可確認病例為確診。
※可透過視訊診療,或自行前往社區篩檢站或醫療院所請醫師現場評估快篩陽性結果。
※密切接觸者:發病或檢驗陽性前2天,未配戴口罩近距離長時間接觸者
(近距離長時間:雙方任一方未配戴口罩的情況下,面對面或2公尺內,交談、吃飯或接觸,24小時內累計超過15分鐘)
視訊診療或診所醫師評估注意事項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預約視訊診療或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時,請配合:
一、自行快篩陽性後,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
二、如以視訊診療進行評估,請將檢測判讀後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
三、如至診所請醫師確認,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包好攜帶至診所。
四、配合於醫師視訊或現場評估時出示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
五、外出時務必佩戴口罩,請勿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應全程佩戴口罩)。
網站查詢 ★★彰化縣快篩陽性確診暨抗病毒藥物醫療院所 / 彰化縣抗病毒藥物行動醫療站★★
6/22新增確定病例條件
民眾使用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驗試劑檢測楊性,並經醫師確認,亦可判定為確診。
抗病毒藥物指南
口服藥物如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輝瑞(Paxlovid)、清冠一號等,都是用來治療Covid-19病毒,降低重症和死亡風險,無法用來預防感染新冠病毒,請勿兩種藥物以上並用。使用前務必諮詢專業醫師。
誰可以服用口服藥物?
65歲以上輕症至中症患者,未使用氧氣且在發病5天內才可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
但65歲以下、12歲以上、體重40公斤以上的患者,需有重症風險因子才可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
重症風險因子如:包括: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孕婦、產後6周內婦女、慢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BMI大於等於30(或12至17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95%),以及HIV感染、先天性免疫不全、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使用類固醇和免疫抑制劑等其他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
孕婦及產後六周內不適用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
至於輝瑞(Paxlovid),目前無用於孕婦與產後六周內婦女的臨床,若經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仍可使用。
以上條件為一般判斷準則,若符合使用條件,仍由醫師評估病人是否有實際用藥需求。
確診者是否符合居家照護對象條件?
確診者為無症狀或輕症,未滿69歲,無懷孕或血液透析(洗腎)的確診者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本土案例依目前標準為7天居家照護+7天自主健康管理。
確診者的注意事項
居家照護原則
以符合 1 人 1 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者得多人 1 室,不可任意外出(詳細請見文末)
我確診了,確診者的請假類型?
無論是確認快篩陽性結果期間,或接受PCR採檢至結果出來期間,因涉有醫療行為,得請普通傷病假,雇主應依法給假。
依現行規定7天居家照護 + 7天自主健康管理
前七天「居家照護」屬普通傷病假
後七天「自主健康管理」理論上病毒傳播麗以下降許多,可解隔上班。但若有身體不適等其他因素,則可由勞工主動請普通傷病假、特休、或事假。只要勞工依照合法規定請假,雇主不得拒絕。
勞工須提供:「健保快易通APP陽性截圖」、「PCR陽性檢測結果」、「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紙本/電子隔離治療通知書」 以資證明確診病假。
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公司擔心確診者傳染給同事,主動要求員工在家隔離,則不能強迫員工請自己的假,須給有薪假且不得扣薪。
勞工能不能因為確診申請普通傷病給付?
可以!
但要先注意是否有達到勞保傷病給付的請領要件(需全符合才可請領):
- 不能工作
- 未取得原有薪資
- 自住院或居家照護的第四天起,始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若為職業工會加保的勞工,亦可透過投保的工會協助申請傷病給付。
需準備:確診隔離通知書、數位健康證明、健保快易通APP確診截圖(三擇一)
五年內都可提出傷病給付申請,給付金額公式為:平均月投保薪資÷30 × 50% × 4天
(居家照護第4天到第7天,共4天)
若勞工是因為工作因素確診,雇主應給與「公傷病假」,雇主須給全薪外,也可請領職災傷病給付。只是目前實務上相當難判定是否為工作因素確診,在確認是否為職災有爭議時,勞工可先請普通病假後持續與政府相關單位諮詢。
※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天的部分有半薪,但超過30天者無薪
確診者經7天居家照護後,快篩採檢仍為陽性,該不該上班?
原則上在經歷7天居家照護後,因病毒量減少,不須快篩就可以出門工作。
若7日後快篩又呈現陽性,勞工想繼續隔離,可向雇主請假。若有身體不適的狀況就可以繼續請假。(請假規定見上方內文確診者的請假類型)
我是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要怎麼辦?
誰是密切接觸者?
同住家人親友、同住室友
發病或檢驗陽性前2天,未配戴口罩近距離長時間接觸者
(近距離長時間:雙方任一方未配戴口罩的情況下,面對面或2公尺內,交談、吃飯或接觸,24小時內累計超過15分鐘)
確診者的同事或同學採自主應變並進行風險評估,必要時採取防疫假或停課處理。
高風險者(密切接觸者):
滿3劑疫苗接種:有症狀需快篩,無症狀者持續工作並確實落實自主防疫至最後接觸滿7日
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有症狀需快篩,建議自我隔離/居家辦公3天(持續工作上班前每1-2天執行快篩直到最後接觸滿7日)
低風險者:
有症狀需快篩
現行的密切接觸者規定是甚麼
現行3+4 / 7天自主防疫是甚麼?
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者,維持原本的3+4規定
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
居家隔離3天期間,須待在家中以1人1室為原則,不得外出。完成匡列後快篩1次。後為4天自主防疫。
若完整接種3劑疫苗,為0+7天自主防疫
即不須居家隔離,直接為7天自主防疫
自主防疫規定見文末。
防疫隔離假 / 防疫照顧假 / 家庭照顧假 是甚麼?怎麼分?要怎麼請?
防疫隔離假
- 勞工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檢疫的情況
- 勞工須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必須請假
以上情況,雇主應給與防疫隔離假。雇主得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離職、扣發全勤或解僱、考績等不利處分。
防疫照顧假
是勞動部因應疫情而制定的特別推定,是在勞工原本享有的假期(特休、事假等)以外的額外休假,並不影響原有假期。
在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停課的情況下,針對須親自照顧12歲以下學童、幼兒園幼兒或身心障礙學生者,僅有家長(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的其中1人可請防疫照顧假。
若家長中僅有一方就職,就職方同樣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雇主應給與防疫照顧假。不強制雇主須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離職、扣發全勤或解僱、考績等不利處分。但若雇主之付薪資,可在當年度所得稅申報時,享有申報所得稅之加倍減餘。
但須注意防疫照顧假是無法請領政府補助的。
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是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制定,是併入事假計算,且全年以7日為限。除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之情況外,勞工因此次疫情影響,須親自照顧家庭成員時(如打疫苗、染疫、其他重大事故),可以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薪資以公司之事假規定辦理。
雇主應給假。同樣不強制雇主須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離職、扣發全勤或解僱、考績等不利處分。
子女或家人確診,如何照顧家中確診病患?假可以怎麼請?
家人確診後若為居家照護者,可請家庭照顧假、特休、事假
若為12歲以下子女確診
- 親自照護:
親自照護的家長需一起實施居家照護7天,結束居家照護後,依照家長是否確診、是否打滿三劑疫苗來選擇3+4或0+7的方案 - 同住但未親自照顧小孩的家長:
依照家長是否打滿三劑疫苗來選擇3+4或0+7的方案
12歲以下子女確診之請假規定
- 家長「居家照護」期間,可請的假為「防疫隔離假」,須提供小孩的確診證明給公司
- 家長「居家隔離」期間,可請的假為「防疫隔離假」,須提供小孩的確診證明給公司
- 家長「自主防疫」期間,可請的假為「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特休」、「事假」
須提供小孩學生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學雜費等繳費單證明有實際照顧事實
超過12歲之子女確診請假之規定
- 因超過12歲學童家長無法申請防疫照顧假,可改請家庭照顧假
依公司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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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照護必備物品
- 日常生活用品,如盥洗衣物、個人清潔用品、衛生紙等。
- 三餐飲食取得之規劃方式。
- 相關電子用品,如手機、電話、電腦、網路、視訊配備等。
- 環境清潔用具,如清潔劑、漂白水、75%酒精、抹布、垃圾袋等。
- 醫療相關用品,如口罩、體溫計、乾洗手液、血氧機(如家中有)等。
- 常規服用之慢性病藥物,及退燒、止咳、止痛等症狀緩解藥物。
- 對外聯絡資訊,同住家人以外的緊急連絡人、地方政府關懷服務中心或衛生單位窗口等。
居家檢疫/居家照護/自主健康管理之差別
居家照護與自主健康管理見後段。
居家檢疫
居家檢疫的部分現行規定為具國外旅遊史者才需遵守與注意。目前入境居檢天數為「1人1戶」,不得外出,6/15起改為 居家檢疫3天+自主防疫4天。
6/15 0時起 起居家檢疫新制上路
居家檢疫3天+自主防疫4天 期間以1人1戶為原則,家人不可同住。若未能符合者,須入住防疫旅館。以入住同一地為原則。若想申請居家檢疫3天(旅館)與自主防疫4天(回家),須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同意後簽具異動聲明書,使得更換地點。更換地點以一次為限。
入住防疫旅館期間,若有外出未歸之情事時,業者須於次日通報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會進行相關調查以確認民眾有無違反自主防疫規範,如有違反自主防疫規範,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調進行裁處。
開放親友接送,但須在入境檢疫申報勾選「親友/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配合航空站的交通動線規劃與防疫車隊的防疫規範。
居家照護原則
以1人1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若整戶都為確診者,可以共用衛浴設備,廁使用後要清消。
倘能每次浴廁使用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隔離。
未確診者因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如幼兒須有家長陪伴照顧),得與確診者同室。確診者符合解隔條件後進行。
因目前感染者多為輕症,大部分民眾在家居家照顧就可以。
確診者本人7天居家照顧+7天自主健康管理
居家照護期間避免接觸其他同住者,無論是隔離者或同住者都須戴口罩。
期間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心跳大於100次/分鐘、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等症狀,立即通知所在地政府衛生局或撥打119就醫,以119救護車為原則或指示之防疫計程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 (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
自主健康管理原則
非必要不可外出。
如需外出,則需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後,使得佩戴口罩外出工作與採買生活必需品。外出時須全程配戴口罩與保持社交距離。
禁止在餐廳內用餐、聚餐、聚會、前往人潮擁擠場所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上班期間,須維持社交距離、全程配戴口罩,若有需求,於自己座位脫口罩飲食。並於用畢立即配戴口罩。
商務履約者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但仍須全程配戴口罩與保持社交距離、應有隔板。
延後非急迫需求的醫療或檢查,勤洗手、落實咳嗽禮節。
以上所有日期計算,與確診者之最後接觸日為第0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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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防疫關懷專線:04-753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