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點閱 : 50 , 今日點閱 : 1
為了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立法院於25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並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600億元,做為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經費。其中,關於「防疫隔離假」的相關規範,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需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可向雇主申請防疫隔離假,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以申請防疫補償。但補償金額與方式尚未明定,僅以減稅「鼓勵」企業給薪。另外,明定哄抬或不當囤積防疫物資,最重可處5年徒刑及500萬元罰金、違反隔離檢疫規定者,最重均可處100萬罰鍰等罰則。
立法院長游錫堃表示:「本屆立委 2/1 報到就職至今未滿一個月,2/21 開議到現在僅五天,在行政院與立法院全體委員的努力下,這部攸關防疫安全與國民生計的法案終於順利通過!而這也是我首次敲下議事槌,親身見證並參與的重要一刻,非常具有全國人民團結對抗逆境的意義。」
四個政黨、12 個版本的草案,歷經 13 小時的馬拉松政黨協商,與4個多小時的院會討論表決以及多次的幕僚會議,各黨級與提案的委員們不辭辛勞、全力以赴,展現防疫如同作戰的急切性,讓法案順利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