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處於高壓的工作環境,常常為了加班、兼差搞得身心俱疲。不僅要面對堆積如山的工作量,還要處理棘手的人際問題。就算在休假後獲得滿滿的能量,也總是在工作一、二天之後消耗殆盡,隨之而來的只有更加沉重的疲倦感。
今年五月世界衛生組織(WHO)首度將工作倦怠(Occupational Burnout Syndrome,英文簡稱Burnout)列入「全球疾病與傷害」類別裡。在會議中,將工作倦怠界定為「在職場上,因長期無法被處理的壓力所導致的一種症候群」並列出三項特徵:
- 覺得能量耗盡或精疲力竭
- 與工作的心理距離拉長,或者對工作及工作相關感到消極、憤世嫉俗
- 專業效能降低
然而,台灣早在2009年就制定了《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並正式將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的範圍,但十年來卻僅有25件案例通過職業傷害的認定。近幾年,雖然我們已開始漸漸重視工作過勞的問題,卻很少有人注意到心理的勞累也可能影響我們的身體健康。
主觀標準,難以判定
在台灣若要申請職業災害賠償,首先必須確定「該名勞工確實有得病」、「此疾病確實因工作造成」,但這樣具體可見的職災判定並不適用在判斷精神疾病中。從上述提到的幾項特徵,可以發現判定依據仍偏向主觀。由於精神疾病的成因相當複雜,在認定是否為工作壓力造成的精神傷害時,也有一定的難度。同時,每個人承受壓力的程度不同,在缺乏客觀評估標準的情況下,難以判定什麼樣的程度才能算是壓力過大、壓力來源是否皆為工作環境所造成,因此很難被判定為職業災害而獲得補償。
正視職業病,多關心身體發出的警訊
我們可以發現每當有人說出自己的病痛時,所獲得的反應通常不是關心而是質疑,這樣的言論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一種龐大而隱形的壓力,以至於我們很少正視自身發出的警訊,甚至是用隱忍的方式去面對。時間一久,不但會使情況更加惡化,也容易養成我們忽略自身健康的習慣。相較於身體過勞,心理上的過勞情況又更容易被我們忽視,而演變成真正的心理與精神疾病。
除了仰賴政府投入更多資源,對於「工作倦怠」、「心理過勞」的加強宣導外,我們也應該重視心理過勞的嚴重性、多多關心自己與身旁的人,不要再將「職業傷害」汙名化,而輕視了自身與他人發出的求救訊號。